一、 完成期限 本次项目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起2个月,所有成果交付时间不得晚于市区相关要求。 二、项目进度安排 中标方应按合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推进项目工作。 三、投标报价要求 (1)本项目调查评价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包括但不仅限于调查、测绘、勘查场地使用等产生的费用)、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作调整;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将作废标处理;本项目财政预算为:柒拾万圆整(¥70,0000.00元)。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5)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应先到项目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得批准。 (6)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有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是否由投标人做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标委员会的意见。 四、验收要求 项目各阶段成果应通过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审查。最终成果资料经局业务会验收通过。 五、项目付款 1. 签订合同后,根据中标人提交的付款申请, 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在中标人提交大望梧桐片区二三维会商系统建筑概念设计方案模型数据和付款申请后, 采购人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在中标人提交验收通过的成果资料和付款申请后, 采购人30日内支付合同余款(合同金额的30%),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中标通知书; (4)验收/成果报告等相关材料(归档证明加盖采购人公章) (5)合同约定的相关材料。 六、项目服务要求 (1)中标方应按合同要求按时、保质、保量推进项目工作。 (2)中标方项目负责人应按采购方的要求参加本项目审查和讨论的全部工作会议,并负责汇报和答疑相关工作。 (3)中标方应接受采购方对项目内容、项目完成质量、完成进度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同时接受市级规划资源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开展过程进行质量抽检和各阶段成果的验收评审,抽检、评审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如专家评审费、专家差旅费等)由中标方承担,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意见对工作内容和项目成果进行修改完善,最后提交成果资料和履行相关归档手续。 七、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信息及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 (2)投标人必须保守国家机密,不得泄漏采购方所提供的属国家秘密的信息和数据;未经采购方允许,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信息或数据。 |